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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客户:
根据公安部发布的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(公安部令第33号)和《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82号)等相关规定,您的站点因涉及发布含有以下违法信息,我公司依法应公安局、电信运营商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强制关闭您的站点。详细情况请与我们联系。
一、宣扬邪教、封建迷信、淫秽色情、赌博、暴力恐怖凶杀的;
二、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、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的;
三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四、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
五、损害国家荣誉和国家利益、危害国家安全、泄漏国家秘密的;
六、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七、宣传恐怖主义、宗教极端主义的;
八、煽动或者组织非法集会、游行、示威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;
九、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十、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的;
十一、进行传销、非法集资、非法经营等活动的;
十二、侮辱、诽谤、诬陷他人的;
十三、煽动发起成立非法民间组织或者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;
十四、进行诈骗或者敲诈勒索的;
十五、招嫖或者引诱、介绍他人卖淫的;
十六、宣扬吸毒、销售毒品以及制造毒品配方的;
十七、窃取或者散布他人隐私的;
十八、销售枪支、弹药等违禁物品的;
十九、未经著作权权利人授权的;
二十、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信息和非法活动;
二十一、国家政策尚未明确规定的涉嫌违规内容,特别是对于“擦边”内容。如:带明显的挑逗性质的泳装女性臀部面对镜头、做性暗示动作及表情的;非人体类图片但全裸身体的;露点及用很小遮盖物防露点的;用朦胧的方式表达色情的;穿着变态、虐恋或成人性质的衣物或成人用品的;故意走光的等违规图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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